【所屬朝代】 漢代
【出處】 《靈樞》
【描述】 《靈樞·官針》
官針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針深,內(nèi)傷良肉,皮膚為
癰;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針小,氣不
泄瀉,亦復(fù)為敗。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镵針于病所,膚白勿取。病在分肉間,取以員針于病所。病在經(jīng)絡(luò)痼痹者,取以鋒針。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針于井滎分輸。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病痹氣暴發(fā)者,取以員利針。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病在中者,取以長針。病
水腫不能通關(guān)節(jié)者,取以大針。病在五藏固居者,取以鋒針,瀉于井滎分輸,取以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