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診斷
診斷頜骨骨折首先應了解其傷因、直接受傷的部位和受傷的經過,然后再作檢查局部和全身體征,參考上述臨床特點,判明有無骨折、骨折的部位和類型。條件允許時,可進一步作X線檢查和CT檢查,詳細了解骨折線的部位、數目、方向及移位等情況。應當強調的是檢查應詳盡,不要遺漏對頜面部的多發(fā)傷和全身的多處傷的診斷,為制定完整的治療計劃提供充分的依據。
三、治療
頜骨骨折后,主要是復位與固定。頜骨骨折復位的重要標志是恢復上下頜牙齒的正常咬合關系,即牙齒的廣泛接觸關系。否則將影響骨折愈合后咀嚼功能的恢復。常用的復位方法有三種:
1.手法復位:在頜骨骨折早期,骨折段比較活動,可用手將移位的骨折段回復到正常位置。
2.牽引復位:頜骨骨折后,經過較長時間(上頜骨三周以上,下頜骨四周以上),骨折處已有部分纖維組織愈合,手法復位不成功,可采用牽引復位法。下頜骨骨折多用頜間牽引,就是在下頜骨有移位的骨折段上安置分段牙弓夾板(圖4-16),然后在與上頜的牙弓夾板之間,用小橡皮圈作彈性牽引,使之逐漸恢復正常的咬合關系。上頜骨骨折后,如骨折段向后移位,可在上頜牙列上安置牙弓夾板,在頭部制作帶有金屬支架的石膏帽,在牙弓夾板與金屬支架之間作彈性牽引,使上頜骨骨折段向前復位(圖 4-17)。需要較大牽引力時,也可作臥式重力性牽引。
圖4-16 分段式牙弓夾板
圖4-17 金屬支架石膏帽,將上頜骨骨折段向前牽引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