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財會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
呈報單位:
參選系列:□國家機關
□事業(yè)單位
□社會團體
□公司、企業(yè)
□其他經濟組織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武 漢 市 財 政 局 印 制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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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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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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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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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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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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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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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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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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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獎勵 |
醫(yī)學全在,線m.zxtf.ne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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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進 事 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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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單位 |
(蓋章) | |||||
候選單位 |
(蓋章) | |||||
候選單位 |
(蓋章) | |||||
所 屬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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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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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 |
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人簽字: | |||||
“財會雙先” |
(蓋章) |
填表說明:
一、請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推薦表,字跡要工整清晰。也可按照推薦表格式進行打印。
二、候選單位有多個上級主管部門的,可另附推薦意見;候選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由所屬推薦機構認可的單位簽署意見,并另附說明。
三、在報送武漢市財會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的同時,還需報送以下材料:
(一)候選單位的事跡材料(1份)。由候選單位所屬主管部門出具并簽章,字數(shù)在4000字以內,比較全面、完整地反映候選單位的主要先進事跡。為便于材料的整理和審核,候選單位推薦表、事跡簡介、事跡材料一律用Word文檔編輯,用A4紙打印,并同時上報電子文檔。
(二)有關監(jiān)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原件)。監(jiān)管部門范圍由各區(qū)及有關部門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候選單位所屬主管部門實際情況確定。
(三)候選單位的事跡材料中涉及到的獎項證書的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