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投稿共同通訊作者及共同第一作者的問題
最近有戰(zhàn)友問我: 我準備發(fā)一篇文章,可以帶2位通訊作者嘛?我是第一作者,可以寫2個單位嘛??如果可以,2個單位先后順序有區(qū)別嘛???
我想這也是很多戰(zhàn)友共同關系的問題。再次談談我的對上述問題的解答:
謝謝你的咨詢。實際上你有三個問題。
1、各不同雜志對是否帶2位通訊作者有不同的政策。目前大多不容許2位。不過你在你的文稿中可以寫上兩位。如果雜志不容許,他們會自動選第一通訊作者為通訊作者。你也可以寫信主動提出為什么需要2位作者,也許雜志會接納你的要求。我認為,作為剛剛畢業(yè)而在另外單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其研究生期間的論文應以導師為第一通訊作者,征得導師同意后在加目前的老板為第二共同通訊作者(Co-coresspondingauthors)。另外,越來越多的雜志容許或默認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authors)。但雜志通常不鼓勵共同通訊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醫(yī).學全.在.線網站m.zxtf.net.cn。
2、任何作者都可以帶兩或更多單位,這是國際慣例,因為許多作者身兼不同單位職位或近期改變單位。
3、第一作者的單位順序在中國非常重要。很多單位在晉職評比中只認可第一作者的第一單位。作為剛剛畢業(yè)而在外單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在發(fā)研究生期間的論文時署第一單位是很頭痛的事情。按理應以學習單位為第一單位,但由于上述國情,很多作者必須要署現(xiàn)工作單位為第一單位才能得到實惠。這時,比較好的處理方法應該是得到原學習導師的同意,作為第一作者署現(xiàn)工作單位為第一單位,但導師為第一通訊作者。本人在香港期間,大陸學生的論文多是以第一作者,其在國內的單位為第一單位發(fā)表的。我作為通訊作者即可。
試舉一例。2006年前,我的學生和我一起寫了篇綜述,2006年和2007年,我們先后離開香港大學。學生到復旦大學,希望將老板作為通訊作者。我表示理解。因而,出現(xiàn)兩個通訊作者。雜志在接受發(fā)表時,只列出一位通訊作者。由于本人不再“追求”學術,論文對我不再那么重要,所以,我主動發(fā)揚“龍江”風格,退出通訊作者。不過,我和學生均署有兩個單位。而學生的第一單位是現(xiàn)工作單位。詳見 Review article: 'true' re-infection of Helicobacter pylori after successful eradication - worldwide annual rates, risk factors and clinical implications. Zhang YY, Xia HH, Zhuang ZH, Zhong J. Aliment Pharmacol Ther. 2009 Jan 15;29(2):145-60. Epub 2008 Oct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