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00333736C |
公開(公告)日 | 2007.08.29 |
申請(專利)號 | CN200410021549.5 |
申請日期 | 2004.07.26 |
專利名稱 | 一種治療肝腹水、肝硬化及早期肝癌的藥物 |
主分類號 | A61K36/42(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6/42(2006.01)I;A61K35/12(2006.01)I;A61P35/00(2006.01)I;A61P1/16(2006.01)I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quán) |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楊東平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楊東平 |
地址 | 110024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qū)重工南街69-143號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jìn)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jī)構(gòu) | 沈陽亞泰專利商標(biāo)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史旭泰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主權(quán)項(xiàng) | 一種治療肝腹水、肝硬化及早期肝癌的藥物,其特征是:葫蘆200-1000g、去除羽毛的鷹體100-2000g,加入2000-8000g水,文火熬制成。 |
摘要 | 一種治療肝腹水、肝硬化及早期肝癌的藥物是屬于以動物、植物制取的藥物。本發(fā)明就是提供一種見效快、效果明顯的治療肝腹水、肝硬化及早期肝癌的藥物。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shù)方案:本發(fā)明就是葫蘆(葫蘆的所有組織,例如,葫蘆籽、葫蘆瓤,葫蘆殼)、去除羽毛的鷹體(去除羽毛外的所有鷹體組織,例如,肉、骨、內(nèi)臟等)混合于水,熬制而成。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