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步瑤足浴店,經營者:胡淑珍、女、身份證號:3307251972****1226。本機關于2015年7月8日作出義衛(wèi)公罰[2015]2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你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你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該行政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本機關現(xiàn)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履行罰款貳仟伍佰元整的行政決定。
上述公告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當事人在收到本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在收到本催告書次日起三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義烏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