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初審后,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公布參加復試者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到我校進行復試(復試時間暫定于10月上旬,具體時間以我校安排和通知為準),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個專業(yè)參加復試。復試期間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復試內容和要求同當年統考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2.我校對確定待錄取的申請人通過醫(yī)學全在線m.zxtf.net.cn“推免服務系統”發(fā)放待錄取函。申請人須在10月25日前登錄推免系統確認待錄取狀態(tài)。未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確認手續(xù)者不能被錄取。
3.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復試和發(fā)放接收函)于2014年10月25日前全部結束。按教育部規(guī)定,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獲準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時報考統考生(以現場確認的信息為準),視為自愿選擇參加全國碩士統考,取消其推薦免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