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依據(jù)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2014〕4號)和江蘇省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選拔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各學院(含中心、研究院,下同)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要進一步探索符合學科特點、科學有效、靈活多元的復試考核辦法,提高復試的有效性、規(guī)范化和透明度;要積極發(fā)揮學科和導師的作用,加強對考生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的考察,促進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脫穎而出。
二、管理機構及職責
1、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3、各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復試工作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研究生導師等本學科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各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
4、復試錄取工作檢查組由學校監(jiān)察處和研究生院組成,負責復試、錄取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和檢查。
三、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根據(jù)國家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招生政策向強勢學科、國家級科技創(chuàng)新平臺與團隊、國家級人才適當傾斜,結合本次考試情況,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工學(單科成績≥40分,總分≥90分),管理學(單科成績≥65分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m.zxtf.net.cn,總分≥140分),醫(yī)學(單科成績≥60分,總分≥140分)。初試成績滿足上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各學院應安排專人及時通知相關考生按要求參加復試。
以推薦免試方式或導師自主招收方式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是否參加復試由各學院自主決定并通知考生。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yè)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具體內容和形式由各學院根據(jù)學科特點制定,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公布。
專業(yè)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由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由各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復試工作組應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同時,應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xiàn),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博連讀考生的復試內容和形式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
3、破格復試
上線人數(shù)不足專業(yè)的線下考生(原則上要具有碩士學位,含入學前能獲得碩士學位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若業(yè)務能力和科研水平突出、科研成果顯著,可向報考專業(yè)所在學院提出破格復試申請,并提供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忌坏每鐚W院申請破格復試。擬破格復試名單須經(jīng)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研究生院核準,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兼職導師不破格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