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2015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招生簡章
南通大學是國務院批準的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2003年成為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生單位,2013年正式成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學,F(xiàn)有基礎醫(yī)學、臨床醫(yī)學、信息與通信工程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7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擁有省高校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建設點、江蘇省重點學科、江蘇省高校優(yōu)勢學科建設工程項目、省臨床醫(yī)學重點?漆t(yī)學全在線m.zxtf.net.cn、省高校優(yōu)秀學科梯隊等,構建了較為完備的學科體系和學科建設長效機制。2015年我校繼續(xù)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具體接受申請的學科專業(yè)見附件。
一、基本原則
學校以保證和提高培養(yǎng)質量為目標,認真研究在職人員培養(yǎng)的特殊規(guī)律,制定符合在職人員特點的培養(yǎng)方案和管理辦法,創(chuàng)新培養(yǎng)模式,落實管理主體,由相關學院負責學員的課程教學管理工作。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條件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學位辦[2011]57號)文件精神,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申請課程學習應具備以下條件:
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養(yǎng);身體健康。
對于不滿足學位及工作年限要求者,允許申請課程學習。
2.報名步驟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申請者通過南通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報名。
網址:http://yjs.ntu.edu.cn/,點擊頁面中的“同等學力課程學習報名”;時間:2015年6月19曰一7月6曰。
2.現(xiàn)場確認報名信息:2015年7月7日到相關培養(yǎng)單位確認信息并交費(統(tǒng)一用銀聯(lián)卡刷卡交費)。確認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員推薦報名表》(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m.zxtf.net.cn;②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張;③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或現(xiàn)場確認者,請與相關學院聯(lián)系。
三、課程學習
1.經我校審查合格,確定具有申請資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費注冊后進入課程學習階段。所學課程及所修學分按所申請學科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進行。
2.課程考試:基礎外語須參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其它課程考試由學校組織。
3.申請人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我校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否則,本次申請無效。
四、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
1.申請人應在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后一年內提出學位申請。
2.申請人修完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取得規(guī)定學分,通過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完成學位論文,可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
3.研究生院組織對申請者進行審查,經確認合格后,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論文評閱和論文答辯。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后的半年內完
成。
4.學位授予按《南通大學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五、費用
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按照國家關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管理。
1.學費
學院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 費 | |
課程學習階段 |
學位論文階段 | |||
元/年 |
元 | |||
文學院 |
050100 |
中國語言文學 |
4000 |
11000 |
政治學院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4000 |
11000 |
外國語學院 |
050201 |
英語語言文學 |
4000 |
11000 |
教育科學學院 |
040100 |
教育學(教育學原理、課程教 學論(中學各學科)、學前教 育學、教育技術學、心理教育、 高等教育學、小學教育) |
4000 |
11000 |
體育科學學院 |
040303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4000 |
11000 |
理學院 |
071004 |
應用數學 |
5000 |
12000 |
080300 |
光學工程 |
5000 |
12000 | |
機械工程學院 |
080200 |
機械工程 |
5000 |
12000 |
藝術學院 |
130200 |
音樂與舞蹈學 |
5000 |
13000 |
130400 |
美術學 |
5000 |
13000 | |
醫(yī)學院 |
100100 |
基礎醫(yī)學 |
6000 |
12000 |
臨床醫(yī)學 |
6000 |
12000 | ||
083100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6000 |
12000 | |
公共衛(wèi)生學院 |
100400 |
公共衛(wèi)生與預防醫(yī)學 |
6000 |
12000 |
護理學院 |
1002Z1 |
急危重癥護理學 |
6000 |
12000 |
藥學院 |
100700 |
藥學 |
8000 |
13000 |
2.學員學習期間的學費、書籍代辦費、學位論文打印費,到校學習的差旅、食宿費用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申請人本人承擔。
3.申請人因故提出中止學習,不再申請碩士學位,可以辦理中止手續(xù),但所交的費用不予退回。
南通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