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未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wǎng)上報名、未交納報名費或不將報考材料送(寄)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考生必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將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應屆生報名登記表中的“考生單位意見”欄由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蓋章。其他人員須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登記表“考生單位意見”一欄中簽署意見并簽字,同時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考生與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m.zxtf.net.cn。
五、繳費及材料寄送
考生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將報名考試費250元(同等學力考生報名考試費為350元)及要求寄送材料以郵局匯款(材料只接受EMS方式)方式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定西東路35號 甘肅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收,郵編:730000,請勿寄予任何個人),匯款單留言處必須注明“博士報名費”及報考者姓名;或于2015年12月23-25日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辦公樓322室)。
材料不齊或材料審核不合格不準考者報考費一律不退。
六、考試科目
初試的筆試科目為:外國語、專業(yè)基礎課、專業(yè)課,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初試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且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進入復試。
我校博士生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七、考試日期
博士生入學考試于2015年3月12-13日舉行(具體時間見準考證)。初試后擇優(yōu)進行復試。復試時間、內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試地點
甘肅中醫(yī)藥大學本部(蘭州)校區(qū)(蘭州市城關區(qū)定西東路35號),具體考場位置見準考證。
九、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外語口語(含聽力)和業(yè)務能力考核等。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2門本專業(yè)(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不得與專業(yè)課相同)。
注: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以及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碩士生須攜帶研究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十、錄取
我校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品德、綜合素質,以及接收導師的科研需求與配套投入能力,確定擬錄取名單。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海1)復試成績不合格;(2)政審不合格;(3)體檢不合格;(4)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入學時未取得碩士學位;(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合格m.zxtf.net.cn。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qū)定西東路35號,郵編:730000
聯(lián)系部門:甘肅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931-8765337; 傳真:0931-8765337
電子郵箱:whp@gszy.edu.cn
甘肅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處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