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后取足”,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卷十二第五。自“聾而不痛”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www.med126.com《甲乙》同上。
耳聾無聞,取耳中;
耳中,聽宮、角孫等穴也。m.zxtf.net.cn/hushi/
耳鳴,取耳前動脈;
耳前動脈,和窌、聽會等穴也。
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膿,若有干擿抵,耳無聞也。
耳痛者有二:有膿,有干擿①抵。無所聞?wù),不可刺也;而有聞聲者,可刺。擿,當(dāng)?shù)曳。抵,乃井反?/p>
平按:擿抵《靈樞》作“耵聹”二字,《甲乙》亦作“擿抵”,注云:“一本作耵聹!
①“擿”,蕭本誤作“摘”。今據(jù)仁和寺本改。
耳聾,取手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先取手,后取足。
手少陽至小指、次指,即關(guān)沖穴。足少陽至足小指次指,即竅陰穴也。其脈皆入耳中,故二俱取之也。
平按:《甲乙》“小指”作“少指”,無“次指”二字,注云:“《太素》作小指、次指。”
耳鳴,取手足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后取足。
手之中指,手心主脈,《明堂》不療于耳。足之中指,十二經(jīng)脈并皆不上。今手足中指皆療耳鳴,今刺之者,未詳,或可絡(luò)至繆刺也。
平按:“手足中指”《靈樞》、《甲乙》作“手中指”。
聾而不痛,取足少陽;聾而痛,取手陽明。
足少陽正經(jīng)入耳,手陽明絡(luò)脈入耳。足少陽主骨益耳,故取之也。手陽明主氣益耳,故痛取之也。
平按:《靈樞》兩“痛”字下均有“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