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形氣相得者生”以上殘缺,袁刻據(jù)《素問·三部九候論》自“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于夫子”至“胸中多氣者死”補入。檢《素問》原文,自“上部天”至“下部人,足太陰也”一段,詳本書篇末,乃宋臣林億等所移,玩《素問》新校正自明。此篇若據(jù)《素問》篇首補入,則“上部天”至“下部人,足太陰也”一段,未免重復(fù)。茲據(jù)《素問》及《甲乙經(jīng)》“帝曰:決死生奈何”以下補入,證以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名此篇為決死生”,于義亦合。自“形義相得”以下,見《素問》卷六第二十《三部九候論》,又見《甲乙經(jīng)》卷四第三《三部九候篇》。
編者按:自篇首“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于夫子”至“以平為期”蕭氏未見?既屎退卤,除“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于夫子”至“以屬子孫,傳”二十九字殘缺外,其余尚存。此次點校,參照《素問·三部九候論篇》增補,幾成完璧,惜篇目佚失,不可考矣。自“黃帝曰:決死生奈何”至“形氣相得者生”之前,蕭氏亦未見,此次亦據(jù)仁和寺本補入。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于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shù)。余愿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后代,
言其術(shù)之要,貽之于將來也。
編者按:“傳”字以上經(jīng)文,仁和寺本缺,謹據(jù)《素問·三部九候論》補入。玩楊注文義,似注釋“余愿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后世”三句經(jīng)文,自篇首至“不可勝數(shù)”,當另有注文,惜已佚失!昂蟠保端貑枴纷鳌昂笫馈。
著之骨髓,藏之肝肺,
言貴而秘之。
歃血而受,不敢妄泄,
歃,□輒反,歠也。言敬之誠也。
編者按:“妄”字,仁和寺本誤作“不”,今據(jù)《素問》改。注“歠”字殘缺,玩其剩處,當為“歠”字,復(fù)考《說文·欠部》:“歃,歠也!庇诹x正合。“輒”前所缺一字,謹擬作“山”!熬础,原本殘右半部,謹據(jù)文義補。
令合天道,必有終始,
所為契理,隨變而益。
上應(yīng)天光星辰歷紀,
合于□□。
編者按:注所缺二字,玩其殘形,似“三光”二字。
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互,
順氣而變。
編者按:“四時”、“賤更互”五字,殘缺不完,謹依《素問》補入。
冬陰夏陽,以人應(yīng)之奈何?愿聞其方。
請人同其數(shù)。
編者按:“夏”,仁和寺本誤作“復(fù)”;“奈何”二字殘,均據(jù)《素問》補改。注“請人同其數(shù)”,費解,考下文楊注“重請人之合道之數(shù)也”,疑“同”為“合”之誤。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shù)也。
前陰陽之□□,天地至理之數(shù)也。
編者按:“至數(shù)也”,“也”字《素問》無。注“陽”字殘缺下半部,依其殘形,謹擬作“陽”。
黃帝曰:愿聞天地之至數(shù),合于人形,血氣通,以決死生,為之奈何?
重請人之合道之數(shù)也。
編者按:“黃帝曰”《素問》無“黃”字,下同,不再舉!疤臁,仁和寺本誤作“矢”,據(jù)《素問》改!昂巍弊謿埲,謹據(jù)《素問》補。
岐伯對曰:天地之至數(shù),始于一,終于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yīng)九野。
言三部各有三,數(shù)合于九野也。
編者按:注“部”字原缺,今依文義補。
故人有三部,部各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diào)虛實,而除邪疾。
人身分為三部,部各有三,故為九候,以決死生。因之以候百病,得調(diào)虛實。
編者按:“各有三候”,《素問》無“各”字。“調(diào)虛實”三字,仁和寺本殘缺不完,謹依《素問》補。注“百”字殘缺,謹依經(jīng)文之義補。
黃帝曰:何謂虛實?岐伯對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必指而道之,乃以為真。
詳□□身,以道九候所候之臟也。
編者按:“何謂”,仁和寺本誤作“謂何”,今據(jù)《素問》改。“虛實”二字疑誤,《素問》及《甲乙經(jīng)》均作“三部”,與以下文義相合!坝邢虏,有中部,有上部”,《甲乙經(jīng)》作“上部,中部,下部”!坝腥艘病,《素問》、《甲乙經(jīng)》無“也”字!暗乐,《素問》作“導(dǎo)之”!氨刂付乐,乃以為真”,《甲乙經(jīng)》無。注“詳”后殘缺二字,似“析于”二字,待考。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
身為三部,頭為天也;咽下膈上至手為人;膈下至足,以為地也。三部之中各復(fù)有三,故有九處。地中之上,肝為尺也,足厥陰脈為□,□□□也,□之下腎□地也,足少陰脈為□□□□□□□□地之中脾,為人也。足大陰脈、足陽明脈為人,以候□□臟腑也。胃為五臟資糧,吉兇在胃,故□□候之也。
編者按:此段之前,《素問》有“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绷,《甲乙經(jīng)》同,惟無六“也”字。注“各復(fù)有三”,“有”,仁和寺本誤作“友”,據(jù)文義改。
黃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對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人中之上,肺為天也。手太陰脈為尺,以候肺臟也。人中之下,胸中之氣,以為地也。手陽明脈為地,以候胸中氣。汝之氣,手陽明脈主氣,故①候胸中氣也,人中之中,心為人也,手少陰脈人以候心臟也。
編者按:“岐伯對曰”,“對”字《素問》無。自“黃帝曰”至“亦有人”,《甲乙經(jīng)》無!疤,亦有”三字,仁和寺本殘缺,謹依《素問》補。注“以候心臟也”,“臟”字殘缺左半部“月”旁,謹依文義補。“汝之氣”,費解,疑有誤。
①仁和寺本自“故”字起,有大塊空白,白處有小字曰:“首二紙缺”。考下文“候胸中之氣也”等,與“故”字之前文字相連屬,蓋無佚文也。
黃帝曰:候之上部奈候?岐伯對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
天中之上,頭角之氣,以為天也。兩額動脈為尺,以候頭角之氣。頭角,謂是頭之兩額角也。足少陽脈起目兌眥,上抵角;足陽明脈從上關(guān)上角,循發(fā)際。二脈皆至額角!睹魈媒(jīng)》雖不言脈動,額角惟有此二脈也。此經(jīng)兩額動脈以候頭角之氣,即知此二脈動也。又人額角并有動脈,即其信也。天中之下,口齒之氣,以為地也。兩頰動脈為地,以候口齒之氣。足陽明脈□頤后,動在大迎之中,循頰車,故以為候也。天中之中,耳目之氣,以為人也。耳前動脈為人,以候耳□之氣。手□□□□□□□少陽二脈會于耳前,目后和窌穴□而動,故以為候。
編者按:自“黃帝曰”至“亦有人”,《甲乙經(jīng)》無。“天以候”,《甲乙經(jīng)》作“上部天以候”!昂蛑喜磕魏巍保端貑枴纷鳌吧喜恳院魏蛑;“岐伯對曰”,《素問》無“對”字。注“頤后”之前所缺一字,謹擬作“循”!耙院蚨焙笏敝郑敂M作“目”。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合則為九,
人身分為三部:頭上法天,天有三部;從膈以下法地,地有三部;膈上胸中法人,人有三部。故合有九之也。
編者按:“三而成天”,“而”字殘;“三而成地”,“成”字缺。均依《素問》補。
編者按:“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甲乙經(jīng)》無!昂蟿t為九”之上,《素問》、《甲乙經(jīng)》有“三而三之”四字。
九分為九野,九野九臟。故神臟五,形臟四,故為九臟。
《呂氏春秋》云:“天有九野,中央曰鈞天,東方曰蒼天,東北方曰昊天,北方曰玄天,西北方曰幽天,西方曰皓天,西南方曰朱天,南方曰炎天,東南方曰陽天,是謂九天之分。”今此九野以五神臟及四形臟以為九野之分也。五臟藏神,故膽藏□汁,大腸、小腸、胃及膀胱并藏水谷,不同三焦無形,故曰形□□□□□□□□□,故不入四臟。又,頭角一,口齒二,耳目三,胸中四,并有其形,各藏其氣,或曰形臟,并五神臟,合為九臟,以為九野也。
編者按:“九野九臟”,《素問》、《甲乙經(jīng)》作“九野為九臟”。“故為九臟”,《素問》、《甲乙經(jīng)》作“合為九臟”。注“五神臟及”,“神”字缺,謹據(jù)文義補。
五臟以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人之為形,譬諸草木,根莖先變,而枝隨之。五臟將敗,是知必www.med126.com然之期矣。
編者按:“以”,《素問》、《甲乙經(jīng)》作“已”。
黃帝曰:以候奈何?岐伯對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diào)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后調(diào)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色未夭前,肥而實者,調(diào)而瀉之;□□□□,調(diào)□補之。補瀉之前,必先去其絡(luò)□□□,然后行于針藥,補瀉道也。
編者按:“岐伯對曰”,《素問》無“曰”字,《甲乙經(jīng)》無“岐伯對”三字!皢枴弊,仁和寺本殘缺下半部,據(jù)《素問》補。注“瀉之”后所缺四字,謹擬作“病而虛者”;“補之”前所缺一字,謹擬作“而”字。“絡(luò)”后所缺三字,謹擬作“脈之血”。
黃帝曰:決死生奈何?岐伯對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決于死生,凡有十八候,其形□盛□診三部死候,并皆□小□□,中氣少,不足以息,是形勝氣,其人性命是危,一也。其形痟瘦,診三部脈皆虛大,胸中呼吸氣多,是氣勝形為死,二也。
編者按:①“岐伯對曰”,“對”字《素問》無,《甲乙經(jīng)》作“曰”。注“決于死生”,“于(於)”字原殘右半部,據(jù)文義補!笆弊趾笤币蛔,據(jù)楊上善下文“戴目而死,為十八也”,謹擬作“八”!靶悦俏!,“是”字疑為“足”字之誤。又按:自篇首至此,為本次從仁和寺本所補,以下仍接蕭氏原本。
①此處原有“
平按:以上從《素問·三部九候論》及《甲乙經(jīng)·三部九候篇》補入。”一句。因今從仁和寺本補入《太素》經(jīng)文及楊注,故刪之。
形氣相得者生;
形盛氣盛、形瘦氣細者得生,三也。
參伍不調(diào)者;
謂其人形氣,有時相得,有時不相得,參類品伍不能②調(diào)者,其人有病,四也。
②“能”,蕭本原作“得”。今據(jù)仁和寺本改。
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三部九候不得齊一,各各不同,相失故死,五也。
平按:《素問》、《甲乙》無“以”字。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yīng)參舂者病甚;
三部九候之脈,動若引繩□□①前后也。今三部在頭為上,三部在足為下,左手三部為左,右手三部為右,脈之相應(yīng)參動,上下左右,更起更息,氣有來去,如碓舂不得齊一(又舂,其脈上下參動,東恭反),所以病甚,六也。
平按:《素問》、《甲乙》“參”上有“如”字。
①“引繩”后所缺二字,仁和寺本亦殘,細玩其殘筆,似“不可”二字。
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shù)者死;
上下左右動脈各無次第,數(shù)動脈不可得者,脈亂故死,七也。
中部之候雖獨調(diào),與眾臟相失者死;
肺心胸中以為中部,診手太陰、手陽明、手少陰,呼吸三脈調(diào)和,與上下部諸臟之脈不相得者為死,八也。
平按:“眾”,袁刻作“諸”。
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中部手大陰、手陽明、手少陰三脈動數(shù),一多一少,不相同者為死,九也。
目內(nèi)陷者死。
五臟之精皆在于目,故五臟敗者為目先陷,為死也。以上十候,決死生也。
黃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病之所在,在于死生,與決死生,亦不易也,但決有多端,故復(fù)問也。
岐伯對曰:察其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脈獨陷者病。
以次復(fù)有一十八候,獨小大等即為七也。九候之脈,上下左右均調(diào)若一,故偏獨者為病也。
平按:“察”下,《素問》、《甲乙》無“其”字。
以左手上去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其應(yīng)過五寸以上□②然者不病;
脈和調(diào)也。人當內(nèi)踝之上,足大陰脈見,上行至內(nèi)踝上八寸,交出厥陰之后,其脈行胃氣于五臟,故于踝上五寸,以左手按之,右手當踝彈之,左手下□③調(diào)動,其人不病,為候八也!酢,動不盛也!,而勉反。
平按:《素問》“左手”下有“足”字,《甲乙》有“于左足”三字!鞍粗鄙,《素問》無“而”字,下有“庶”字;“右手”下有“足”字!啊酢薄端貑枴、《甲乙》作“蠕蠕”。又檢《素問》宋臣林億等引全元起注云:“內(nèi)踝之上,陰交之出,通于膀胱,系于腎,腎為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兇。今文少一‘而’字,多一‘庶’字及‘足’字。王注以手足皆取為解,殊為穿鑿。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jīng)》為正!
②人衛(wèi)本注曰:□,疑此下當重一“□”字,楊注“□□,動不盛也!薄端貑枴、《甲乙》均作“蠕蠕”。
③同上注。
其應(yīng)疾中手渾渾然者;
彈之,左手之下渾渾動而不調(diào)者病,其候九也。
中手徐徐者病,其應(yīng)上不能至五寸者,彈之不應(yīng)者死;
足大陰血氣微弱,彈之徐徐者有。徊恢廖宕,不應(yīng)其手者為死,十也。
平按:“徐徐”下,《素問》、《甲乙》有“然”字。
脫肉身不去者死;
去者,行也。脫肉羸瘦,身弱不能行者為死,十一也。
平按:原鈔無“不”字,據(jù)本注應(yīng)有,《素問》、《甲乙》均作“不去”,謹補入。
中部乍疏乍數(shù)者死;
中部,謂手太陰、手陽明、手少陰。乍有疏數(shù)為死,十二也。
其脈代而勾者,病在絡(luò)脈;
中部之脈,手太陰,秋脈也;手少陰,夏脈也。秋脈王時,得于脾脈,土來乘金,名曰虛邪,故為病也。夏脈王時得脾脈者,土來乘火,名曰實邪,故為病也。夏脈其病皆在絡(luò)脈,可刺去血,為病十三也。
平按:“其脈代”三字,《甲乙》作“代脈”二字。
九候之相應(yīng)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后則病,二候后則病甚,三候后則病危。所謂后者,應(yīng)不俱也。察其病臟,以知死生之期;
九候上下動脈,相應(yīng)若一,不得相失,忽然八候相應(yīng)俱動,一候在后,即有一失,故病。二候在后,不與七候俱動,即為二失,故病甚也。三候在后,不與六候俱動,即為三失,故病危也。三候在后為病,宜各察之,是何臟之候,候之即知所候之臟,病有間甚,死生之期。三候在后為病有三失,為十六也。
平按:《素問》、《甲乙》“病臟”作“腑臟”。
必先知經(jīng)脈,然后知病脈,真臟脈見勝者死;
欲依九候察病,定須先知十二經(jīng)脈及諸絡(luò)脈行所在,然后取于九候,候諸病脈,有真臟脈,無胃氣之柔,獨勝必當有死,為十七也。
平按:“勝者死”《素問》作“者勝死”,《甲乙》作“者邪勝死也”五字。注“無胃氣”,“無”字袁刻誤作“見”。
足大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足大陽脈,從目絡(luò)頭至足,故其脈絕,腳不屈伸,戴目而死,為十八也。
黃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九候之脈并沉細絕微,為陰也,然極于冬分,故曰冬陰;九候之脈盛躁喘數(shù),故為陽也,極于夏分,故曰夏陽。請陳其理也。
岐伯對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
深按得之,曰沉。動猶引線,曰細。來如斷繩,故曰懸絕。九候之脈皆如此者,陰氣勝。陽氣外絕,陰氣獨行,有里無表,死之于冬,陰極時也。夜半死者,陰極時也。此一診也。
盛躁而喘數(shù)者為陽,主夏,以日中死;
其氣洪大,曰盛。去來動疾,曰躁。因喘數(shù)而疾,故曰喘數(shù)。九候皆如此者,皆陽氣勝。陰氣內(nèi)絕,陽氣獨行,有表無里,死之于夏,陽極時也。日中死者,陽極時也。此為二診。
是故寒熱者,以平旦死;
脾病寒熱,死于平旦,平旦木也,木克于土,故脾病至平旦死,此為三診也。
平按:“是故寒熱者,以平旦死”九字,原鈔在注“二診”下,均作小字,混入注中,應(yīng)據(jù)《素問》、《甲乙》作經(jīng),方與本注“三診”之義合。袁刻于九字中,依《素問》、《甲乙》加一“病”字,作大字,移刻,與上經(jīng)文“以日中死”相連,復(fù)于二診下,仍存此九字于注中,既嫌重復(fù),亦失真相。茲于注“二診”下,將原鈔小字,改書大字作經(jīng),庶上注二診,下注三診,眉目朗然。又“寒熱”下,《素問》、《甲乙》有“病”字!昂疅帷鄙希都滓摇窡o“是故”二字。
熱中及熱病,以日中死;
肺中熱、傷寒熱病,皆是陽病,故死于日中陽極時也,此為四診也。
平按:“病”下,《素問》、《甲乙》有“者”字。注“日中”二字,袁刻重;“極”下,脫“時”字。
風病者,以日夕死。
風為肝病,酉為金時,金克于木,故日夕死,此為五診也。
平按:“風病”《素問》、《甲乙》作“病風”。
病水者,以夜半死;
水病,陰病也。夜半子時,陰極死也。此為六診。
其脈乍疏乍數(shù),乍遲乍疾,以日乘四季死,
脾者土也,王于四季,平和時,脈在中宮,靜而不見,有病見時,乍疏乍數(shù),故以日乘四季時死也。
平按:《素問》“疾”下有“者”字,無“以”字,《甲乙》有“者”字。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diào)猶死。
土為肉也,肉為身主,故脈雖調(diào),肉脫故死,此為七診也。
平按:《甲乙》“調(diào)”下有“者”字。
七診雖見,九候皆順者不死。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jīng)間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fā)噦噫。
雖有七診死征,九候之脈順四時者,謂之不死。言七診見脈順生者,謂風及氣并經(jīng)脈間有輕之病,見征似于七診,非真七診,所以脈順得生。若有七診,其脈復(fù)敗,不可得生。五臟先壞,其人必發(fā)噦而死也。
平按:《素問》“順”作“從”!敖(jīng)間”《素問》、《甲乙》作“經(jīng)月”。
必審問其故,所始、所病與今之所方病,
候病之要,凡有四種:一者望色而知,謂之神也:二者聽聲而知,謂之明也;三者尋問而知,謂之工也;四者切脈而知,謂之巧也。此問有三:一問得病元始,謂問四時何時而得,飲食男女因何病等;二問所病,謂問寒熱痛熱痛癢諸苦等;三問方病,謂問今時病將作種種異也。
平按:“其故,所始、所病”《素問》、《甲乙》作“其所始病”。
而后切循其脈,
先問病之所由,然后切循其脈,以取其審。切,謂切割,以手按脈,分割吉兇;循,謂以手切脈,以心循歷脈動所由,故曰切循其脈也。
平按:“切”上,《素問》有“各”字。注“分割”,袁刻作“分別”。
視其經(jīng)絡(luò)浮沉,
經(jīng),謂十二經(jīng)并八奇經(jīng)。絡(luò),謂十五大絡(luò)及諸孫絡(luò)。切循之道,視其經(jīng)脈浮沉,絡(luò)脈浮沉,沉者為陰,浮者為陽,以知病之寒溫也。
以上下逆順循之,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
上,謂上部;下,謂下部。亦上,謂咽之左右;下,謂手之左右。寸口脈從臟起,下向四肢者,名之為順;脈從四肢,上向臟者,稱之為逆。切循上下順逆之脈,疾行應(yīng)數(shù),謂之不病;上下有失,遲不應(yīng)數(shù),謂之病也。手之三陰為往,三陽為來,足之三陽為往,三陰為來。皆不往來,謂之死也。人之氣和,皮肉相離;絕勁強相著者,死也。
平按:“順”《素問》、《甲乙》作“從”!巴毕,《甲乙》有“不”字。
黃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前帝所言,多有死候,故問有病可療者,三也。
岐伯對曰:經(jīng)病治其經(jīng),孫絡(luò)病者治其孫絡(luò),
以下言有可療病也。邪在經(jīng)者取其經(jīng),邪在孫絡(luò)取孫絡(luò)也。
平按:《素問》“治其孫絡(luò)”作“治其孫絡(luò)血”!都滓摇窡o二“孫”字。
血病身有痛者而治其經(jīng)絡(luò)。
大經(jīng)大絡(luò)共為血病,身體痛者,經(jīng)與大絡(luò)皆治之也m.zxtf.net.cn/kuaiji/。
平按《甲乙》無“血病”二字。袁刻“病”誤作“痛”。
真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真,正也。當臟自受邪,病不從傳來,故曰正病。奇邪,謂是大經(jīng)之上奇大絡(luò)也。宜行繆刺,左右平取也。
平按:“真病”《素問》、《甲乙》作“其病”。
留瘦不移,節(jié)而刺。
留,久也。久瘦有病之人,不可頓刺,可節(jié)量刺之。
平按:“刺”下,《素問》、《甲乙》有“之”字。
上實下虛者,切順之,索其結(jié)絡(luò)脈,刺出其血以通之。
上實下虛,可循其經(jīng)絡(luò)之脈,血之盛者,皆刺去其血,通而平之。
平按:“切”上,《素問》、《甲乙》無“者”字;“切”下有“而”字!绊槨薄端貑枴纷鳌皬摹!耙酝ㄖ薄端貑枴纷鳌耙砸娡ㄖ保都滓摇纷鳌耙酝ㄆ錃狻。
瞳子高者大陽不足,戴眼者大陽絕,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大陽之脈為目上綱,故大陽脈足,則目本視也;其氣不足,急引其精,故瞳子高也;其脈若絕,瞼精痿下,故戴目也。此等皆是決生死之大要,不可不察也。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寸指間留針。
前大陽不足及足太陽絕者,足大陽脈也;此療乃是手大陽脈者,以手之大陽,上下接于目之內(nèi)眥,故取手之大陽療目高、戴也,取手小指端及手外踝上五寸小指之間也。
平按:“留”上,《素問》無“間”字。此節(jié)《素問》注謂錯簡文。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也;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也;上部人,耳前之動脈也。
上部之天,兩額足少陽、陽明二脈之動,候頭角氣。上部之地,兩頰足陽明在大迎中動,候口齒氣。上部之人,目后耳前,手大陽、手少陽、足少陽三脈在和窌中動,候耳目之氣也。
中部天,手大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
中部之天,手大陰脈動,在中府、天府、俠白、尺澤四處,以候肺氣。中部之地,手陽明脈,檢經(jīng)無動處,呂廣注《八十一難》云:“動在口邊,以為候者,候大腸氣!敝胁恐耍稚訇巹,在極泉、少海二處,以候心氣也。
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大陰也。
下部之天,足厥陰脈動,在曲骨、行間、沖門三處,以候肝氣。下部之地,足少陰脈動,在大溪一處,以候腎氣。下部之人,足大陰脈動,在中府、箕門、五里、陰廣①、沖門、云門六處,以候脾氣。十二經(jīng)脈,手心主無別心臟,不入九候。手大陽、手少陽、足大陽、足少陽、足陽明,此五皆是五臟表經(jīng),候臟知表,故不入越于九候也。
平按:自“上部天”至“下部人,足太陰也”,《素問》新校正依《甲乙經(jīng)》編次移前。
①“廣”,人衛(wèi)本注曰:據(jù)《甲乙》卷三第三十一,疑“廉”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