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衛(wèi)〔2007〕246號
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jù)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韶關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通知》(韶財采購〔2007〕17號)文件精神,從2008年1月1日起,醫(yī)療設備、器械等將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為做好市直衛(wèi)生系統(tǒng)部門集中采購工作,現(xiàn)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貫徹執(zhí)行。
一、市政府集中采購通用類目錄及部門集中類目錄詳見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韶關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通知》(韶財采購〔2007〕17號)文件。
二、采購人使用自籌資金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5萬元,工程類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采購人依法組織分散采購,不需辦理申報立項手續(xù)。
三、采購人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填寫《韶關市部門集中類項目政府采購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報市衛(wèi)生局,由市衛(wèi)生局依法確定采購方式后送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辦理申報立項手續(xù)。采購人可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選擇委托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也可委托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質(zhì)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
四、采購人使用自籌資金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前,必須將自籌資金劃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全稱:韶關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開戶行:市工商銀行財中支行;帳號:2005023829026400133),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憑轉帳單復印件辦理申報立項手續(xù)。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衛(wèi)生 部門采購 意見 通知 |
韶關市衛(wèi)生局辦公室 2007年12月26印發(fā) |
校對:辦公室 梁 芳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