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理咨詢技能
一、教學目標:
心理咨詢技能是臨床上推動心理咨詢進程的具體的技術和方法,是心理咨詢所必須掌握的一門技能,也是心理咨詢師職業(yè)認證培訓中的一門重要課程。本章主要復習心理咨詢方法的正確應用以及團體咨詢技能的原理與方法。
本章教學目標為:
(1)掌握行為、認知、人本三大理論流派的基本觀念和理論,掌握三大流派下的七種咨詢、治療方法。
(2)掌握團體咨詢的原理與方法,能夠完成團體咨詢。
二、教學內容:
(1)個體咨詢技能
(1.1)系統(tǒng)脫敏法(掌握)
(1.2)沖擊療法(識記)
(1.3)厭惡療法(識記)
(1.4)模仿法(識記)
(1.5)生物反饋法(識記)
(1.6)認知行為療法(重點掌握)
(1.7)求助者中心療法(掌握)
(2)團體咨詢技能
(2.1)團體心理咨詢方案的制定(識記)
(2.2)團體心理咨詢方案的實施(識記)
三、教學安排:
(1)課程講解:20課時
(2)技能訓練:16課時
(3)課堂討論:10課時
(4)課程串講:4課時
(5)習題作業(yè):10課時
(6)輔導答疑:10課時
(7)預習復習:30課時
總計:100標準課時。
四、教學方法:
(1)個體咨詢技能訓練可參見三級咨詢技能訓練,同時可補充案例進行教學。
(2)團體心理咨詢部分可以見習團體咨詢的形式完成,由輔導教師擔任團體領導者,學員參與至團體當中,以體驗的方式了解團體咨詢方案的實施。